广州王欢律师网

saylaw.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 > 正文

交通事故赔偿原则

2007-09-15 18:56:23 来源:王欢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原则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找谁索赔”、“损失多少”等问题是受害人最 关心的问题.《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高法正在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一般坚持全部赔偿原则、财产赔偿原则、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过失相抵赔偿原则、公平原则、等价赔偿的原则和衡平原则。
  (一)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责任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全部予以赔偿,也就是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
  1、 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全部按责任比例确定的数额赔偿。
  2 、全部赔偿包括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直接损失是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是指因为交通事故而失去的可得利益,如因为交通事故使营运车辆造成停运的,应该赔偿其停运损失。全部赔偿原则要求不仅赔偿直接损失,对造成的间接损失也要赔偿。
  3、 全部赔偿原则不仅要对直接受害人全部赔偿,对间接受害人也要全部赔偿。间接受害人指交通事故致人伤亡依靠受害人抚养的近亲属,其生活来源丧失的,要依法对被抚养人承担全部赔偿。
  4、 全部赔偿应当包括对受害当事人为恢复权利,减少损失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承担.如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的承担。
  5、全部赔偿原则不仅包括赔偿财产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还有精神损害赔偿。
  6、全部赔偿原则赔偿的是合理的损失,不合理的损失,借故增加的开支,不予赔偿。
  (二)、财产赔偿的原则。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基本方法。
  1、 对于财产的损失,只能用财产的方式进行赔偿。
  2、 对于人身伤害也以财产的方式予以赔偿。 对于人身伤害造成的死亡、致伤、致残,应以财产的方式补偿因医治伤害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损失多少财产就补偿多少。人身伤害引起的痛苦,应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方法,以财产予以赔偿。
  3、 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 也以财产的方式予以赔偿。
确认财产赔偿原则,就是明确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都以财产方式予以赔偿,以补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
  (三)、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 。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条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上述规定就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其根本目的,在于切实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更好的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做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在运行中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即使机动车方无过错,在交通事故中体现为机动车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也要负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对机动车无过错赔偿额未作具体规定,根据交通法的规定,机动车一方造成非机动车,行人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无过错的,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肇事车辆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肇事车辆按照相当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先行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中履行了交通安全注意义务并已经采取了适当的避免交通事故的处置措施,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法》第76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时,在保险赔偿范围之外,机动车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机动车一方已采取必要措施而行人违规,应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那么,如何确定减轻责任的比例就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突出体现为无责司机应如何对行人承担赔偿责任?对此问题,实践中出现有如下做法:
  (1)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案例[22],该案行人醉酒骑自行车逆行与汽车发生事故,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行人负全部责任。一审判决无过错的司机承担60%的责任;二审改判司机承担25%责任(因当事人自愿),但认为司机应当承担10%至20%的责任。
  (2)北京市宣武区法院的案例[23],司机与行人发生事故,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行人负全部责任,行人起诉要求司机赔偿医药费等近5千余元,法院判决赔偿1千余元。
  (3)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的案例[24],司机与骑自行车的行人发生事故,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行人是为了躲避地面上的玻璃碎片而与汽车发生事故,属于意外原因,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司机已经支付5万余元,行人还起诉司机要求赔偿8万余元,法院全部支持了行人的请求。
  (4)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法》办法规定,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按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5)《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行人负同等、主要责任的,机动车赔偿责任可减轻30%至50%。  (6)《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行人负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机动车赔偿责任分别减轻80%至90%、60%至70%、40%至60%、10%至20%。
  (7)《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规定,机动车负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承担80%、60%、40%;机动车无责,可以减轻90%至95%,如果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等封闭道路上,承担5%的赔偿责任,但最高不超过1万元,如果事故发生在其他道路上,按10%的赔偿责任赔偿,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上海市针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交通事故的不同情形,相应规定了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 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四公平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又叫衡平原则,是指当事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 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因此,公平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财产权的领域。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时,公安机关即无法确认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从而无法确认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及如何承担损害赔偿。此时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很据具体情况.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害赔偿。
  在确定赔偿范围时,必须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要实事求是的确定赔偿数额 ,使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公平。侵权责任具有法律强制力,但当事人经济状况很差没有赔偿能力时,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也无济于事,同时还要考虑当事人的生存条件。在适用衡平原则时要对当事人各方面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防止有的人钻空子,逃避赔偿,使受害人经济上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五)等价赔偿的原则。《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1 恢复原状。对财物损坏程度较轻,原物的主要部分没有损失,基本功能没有 受到大的影响,经过维修或者配换零件修复后,在使用功能上,形态上和价值上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和出入。
  2 折价赔偿。交通事故中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不能通过修复而恢复远原状的,或者虽然可以修复,但修复费用高于或者接近原物的实用价值,双方当事人同意不修复的,应当折成一定数额的人民币进行赔偿。
  3 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大家都在看

广州刑事辩护网刑事案件业务范围

        广州刑事辩护网(www.bh020.com)王欢律师为涉嫌犯罪案件当事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